实习教学工作管理规定

时间:2014-03-06浏览:320

实习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课堂教学的继续和发展,检验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是教育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培养创新与创业意识,进行基本技能训练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为了加强我院的实习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使我院各类实习教学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习基地建设

1.实习基地是保证实习教学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全校各专业应该建设有相对稳定,功能齐全的实习基地。

2.实习基地及实习地点的选择应满足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力求相对稳定,并积极与有条件的地方、工厂、企业、事业单位长期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和生产三结合的实习基地。特别注意与本地区的企业单位加强合作,力争为我院建立更多的实习基地,并建立我院实习基地的档案库。

3.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校内实习基地建设,重视校内专业实验室和多种模拟设施的建立,以补充校外实习条件的不足。

4.对于没有实习基地的专业,应重视实习场所的选择,所选择的实习单位要与专业对口,生产比较正常,技术、管理比较先进,对学生实习比较重视,便于安排师生食宿,相对稳定,能够满足实习教学要求。

5.实习基地建立后,学校要组织师生进行基地科学研究工作,提高基地的研究水平。

二、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教学计划

1.实习教学大纲是各专业根据教学计划制定的指导实习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实习均应有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教学大纲应包括:实习名称、目的、任务、内容和要求,时间分配,教学方法,成绩考核及评分办法等。

2.在实习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定期修订。同时,在总结的过程中,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不断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注重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培养。

3.结合实习基地的具体情况和专业特点,编写实习教材、实习参考资料和实习思考题。

4.编写实习教学实施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实习单位、时间与地点、实习内容、日程安排、纪律、和经费预算等。

三、实习计划

实习应有明确的教学要求,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要注意前后课程之间的衔接以及同其他教学环节的配合。实习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认识实习。主要使学生获得本学科、本专业的感性知识,为学习专业课打下基础;

2.生产(教学)实习。主要使学生巩固已学理论知识,学习生产和管理的实际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并为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提供感性知识。

3.毕业实习。主要为毕业论文(设计)打下一定基础。

各教研室可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各专业实习内容和实习次数。认识实习与生产(教学)实习、生产(教学)实习与毕业实习可结合进行。

四、实习方式

实习主要按两种方式(集中与分散)进行:

集中方式:是由实习指导教师带队,在指定的单位或区域进行实习。

分散方式:是学生分散到接受实习单位里,按照双方协议要求,接受所在单位指导教师的领导和安排进行实习,学校的教师起协调联络作用。

各教研室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场所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可集中整班进行,也可分散进行。对于分散进行的实习,各院系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习要求和监督检查,不能放任自流。学院鼓励系对实习方法、实习内容进行改革,使实习工作适应当前形势,确保实习质量。

五、实习教学工作程序

1.每年十二月中旬,各教研室应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安排实习任务,做好年度实习计划(包括实习专业、地点、时间、人数、内容、实习单位等),经主管教学领导批准后,上报学校。凡需要学校发函到有关地方政府、科研院(所)、企业、事业单位、厂矿等实习基地或实习场所的院系,在上报计划中说明。

2.经学校审核通过的实习计划,各教研室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提前、推迟或缩短实习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实习时间及实习地点,经学校同意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对于未编制实习计划的专业,学院将不予安排实习经费。

3.各教研室在实习开始前的一个月,确定实习教学指导教师并下达实习教学任务。

4.无论是新的实习场所,还是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均须提前进行联系落实。落实实习计划、制定实习实施计划,准备食宿等物质条件。在实习开始时,将实习实施计划交到学生所在院系。

5.在实习前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实习教学大纲,按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实习教学日历;组织教师备课。

6.实习动员工作,于实习前进行。通过动员,使学生了解实习的目的与任务,内容、方法与时间安排等。同时,还要向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安全教育,保密教育,并宣布实习队的组织领导和有关规章制度。

7.为了不断改革实习内容和方法,提高实习质量,交流和积累实习教学经验,实习结束后,带队教师应对本项实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六、指导教师

1.实习指导教师应该由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助教职称的教师不能单独带班。实习队中领队教师必须由有教学经验、有指导实习工作经验、比较熟悉实习单位、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指导教师担任。

2.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比例按1:20—30配备。对于多个专业及学生人数较多,在同一地点同时实习时,可派辅导员参加,以便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3.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在实习前做好充分准备,按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实习实施计划并具体落实;认真执行实习教学大纲,做好实习指导工作;带队教师要提前到实习单位熟悉并了解情况,拟定实习教学实施计划。包括:实习地点与岗位;实习学生的分组与教师的分工;实习内容和要求;实习程序和时间分配;请专家、技术人员讲课及参观时间安排。

2)组织学生熟悉实习大纲和实习教学实施计划的各项内容。

3)指导教师负责实习的安排,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借款、借劳保用品、野外工作用品、用车等)和实习结束的报销、归还借用物品等工作。

4)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

5)指导教师要及时写实习记录,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指导教师在指导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从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实习期间原则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应经院系领导批准。

6)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报告,解答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疑难问题,保证实习大纲的完成。负责学生的考勤与成绩评定工作,实习结束做好实习总结工作。

7)加强管理,严格考勤,对违纪现象及时发现及时批评。对情节严重造成极坏影响的学生,有权停止实习,令其返校,并及时向学生所在单位领导汇报。

8)对实习期间的突发事件,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并主动接受实习单位的指示和帮助。

9)认真做好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工作,成绩及时上报。

10)实习期间的经费使用要及时清理,及时结帐。

11)收集各种与实习内容相关的照片、图纸和文档。

七、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必须服从带队教师的领导。

2.学生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队或外宿,实习中原则不准请假,更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

3.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的规定参加实习,并按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包括实习任务书,实习日程表)的要求,完成实习任务。

4.学生在实习前必须按学院的动员要求,认真学习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的目的与要求、方法、和步骤,做好准备。

5.实习期间,必须逐日写实习日记,简明扼要地记载当日所完成的实习任务和收获,附必要的草图,并按规定时间交出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社会调查报告等。实习结束后,学生必须提交上述材料,并参加考核。

6.学生在实习期间,要虚心向工人、技术人员学习,加强团结,密切合作,在保证完成实习任务的条件下,尽可能地做到实习结合生产,有利生产,并积极为工厂、地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7.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场所进行实习,不得迟到、早退。

8.学生在乘车前往实习地点或返校期间,必须听从指挥和统一调度。学校统一安排交通工具时,不得擅自乘坐其它交通工具。对违反本规定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批评制止,情节严重者应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9.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认真实习和严格遵守所在接受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别是保安、保密、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等方面的制度,如有违反,指导教师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实习资格或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10.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有组织有纪律地参加实习。实习队根据实际情况,在实习期间制订实习公约和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制度,定期检查执行情况,保证实习顺利进行。

11.学生在实习期间,严禁无组织的去江、河、湖、海游泳,防止发生意外。到电讯企业、厂矿实习,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打架斗殴,如违反纪律,经批评教育不改,可令其返回学校,不予评定实习成绩,并视其性质、情节、认识态度给予纪律处分。

八、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

1.实习考核要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检查学生在业务上的提高程度和在实际操作中得到锻炼的程度,主要根据学生的实习日记、作业和实习报告内容,以及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政治思想表现、遵守纪律情况和劳动态度等综合评定成绩,必要时进行口试或笔试。

2.实习的成绩由指导教师负责评定,由院系审核。

3.学生在实习期间,缺席三分之一者(含病事假),不能参加考核,学习成绩不及格,必须重修实习。

4.考核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并写出评语。

评定标准参考下表。

优秀

1)学习认真,能按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积极、主动、大胆地开展实习工作,进展顺利,能够完成实习计划全部要求,坚持写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内容全面、系统,并能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对某些理论或工程实际问题加以分析;

2)理论联系实际,动手能力强,完成任务好,表现突出;

3)在考核时能圆满回答问题,有独立见解;

4)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团结互助、助人为乐,积极开展和参加一些有益的社会活动,尊重所在单位的领导和职工,虚心学习。

良好

1)学习认真,能按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积极开展实习工作,能够完成实习计划全部要求,坚持写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内容较全面、系统;

2)理论联系实际,动手能力较强;

3)在考核时能圆满回答问题;

4)实习期间能较好地遵守各项纪律,团结互助、助人为乐,积极开展和参加一些有益的社会活动,尊重所在单位的领导和职工,虚心学习。

中等

1)学习较认真,能按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开展实习工作,能够完成实习计划主要要求,坚持写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内容较全面;

2)完成任务一般;

3)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团结互助、助人为乐,参加一些有益的社会活动。

及格

1)能按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开展实习工作,能够完成实习计划的基本要求,但不够全面,坚持写实习日记,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系统;

2)在考核时能基本回答问题,但有某些错误;

3)实习期间有违反纪律现象,经教育有悔改表现。

不及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考核为不及格:

1)学习态度不好,不服从教师指导,不尊重所在单位的职工,不虚心学习;

2)没有按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开展实习工作,没有完成实习任务;不交实习报告或实习报告有明显错误;

3)在考核时回答不出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

4)学生在实习期间因故请假的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的三分之一者;

5)实习期间严重违纪,造成恶劣影响或给实习单位、学校或其它单位造成巨大损失者。

九、各教研室职责

1)制定本教研室实习计划。

2)建设本教研室实习基地。

3)组织制定实习教学大纲,组织编写实习教材,实习资料。

4)确定实习指导教师,审核批准实习实施计划。

5)做好实习前动员工作,做好实习前准备。

6)检查本教研室实习效果和质量,对全系实习工作做出总结。

7)用好实习经费。

十、实习检查

在实习期间,由学校、院、教研室对实习工作进行检查,采取集中检查和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实习的进展情况;检查指导教师的备课、教书育人、指导质量等情况;检查学生的出勤、纪律、进度、思想状况等情况。

检查实习人员在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形成材料向学校、院、教研室汇报。

十一、实习经费的使用

实习经费使用遵循“事先申请,统一计划,专款专用,超支不补”的原则。各教研室根据实习计划提出经费申请,经院教学委员会审批后下达实习经费。对节约的实习经费,各教研室可滚动用于后续学年的实习。学院在精打细算、节约开支的前提下,应努力保证各专业实习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规定解释权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