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人民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沈静发布时间:2015-11-03浏览次数:144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人民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人民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和《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特别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要求,现对我院2014-2015学年人民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15年11月3日—2015年11月18日

二、工作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本次学生年度总结评优工作由院学工办负责协调,责任人为院党总支蔡爱华书记;各辅导员、学业指导老师为各班级此次评审工作责任人。各班级要严格遵循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重视评选过程,通过人民奖学金的评选,在广大学生中树立起一批先进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图强,带动班级学风建设。

三、工作要求

1、时 间:

(1)11月3日11月4日:各班级完成所有学生2014-2015学年考试成绩数据的整理及平均绩点的测算工作;完成“学生行为规范测试”工作。

(2)11月5日~11月10日: 各班级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的要求,按照名额分配要求评出符合条件的初评人员名单,可预留相应等级符合条件的后备人选。10月10日下午4点前,各班级将《人民奖学金评选审核表》及学生申请书报学工办,含三好学生、校长特别奖申报的相关材料。

(3)11月11日~11月13日:学院召开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各班级初评人员名单,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院内公示三天。

(4)11月14日~11月18日,将数据录入奥兰网进行审核(尤其要核对银行卡号)。

(5)11月18日:学院将初评人员名单交学工处审核

2、评定要求:

(1)德育测评以《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行为规范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为依据,由各班级负责,评定结果按等级制折点办法折点。

(2)智育测评由教务处提供2014-2015学年的学习成绩,学院负责按学分制成绩折点办法折点并计算平均绩点。关于学生素质拓展奖励学分,请各学院按《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奖励学分暂行规定》执行,由校团委审核、教务处认定,并做好相关手续办理,11月4日下午5:00前,截止申请。

(3)学生体测成绩以体育部提供的为准,所有参评学生须达到相应奖项的体测要求。具体成绩及等级见附件二。

(4)各奖项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综合奖的总体比例不能突破,上一等奖项名额未用完时,可在同一专业内由下一等奖项使用;符合条件的学生超出评定比例时,由各学院综合评价各项测评情况确定;单项奖的评定以总人次计算,不能突破总的比例规定。校级三好学生评选,行为测评必须为,学年平均绩点须在“4.0”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须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

(5)校团委可在校级学生组织中推荐符合获奖条件的校优干或院优干候选学生20名,并在校级学生组织及所在学院公示3天以上,被推荐的同学不占用所在学院的评选名额,在评选时,注意与学院的沟通对接,做好评选过程记录。该部分同学由校团委负责录入奥蓝网,并请在系统“备注”栏中注明:校团委评定,学生职务、任职时间(须为2014-2015学年)。

(6)校优干、院优干,在录入奥蓝网系统时,请在系统“备注”栏中注明:学生职务、任职时间(须为2014-2015学年)。

(7)转专业同学评奖由转出学院负责评选,不占用转出、转入学院名额,同时由转出学院提供书面材料至转入学院,转入学院在接到转出学院的书面材料后,将该部分同学的信息录至奥蓝网系统。该部分同学在录入奥蓝网系统时,请在系统“备注”栏中注明“转专业”,因转出、转入学院疏漏,导致该部分学生未评定成功或逾期的,将由相应学院负责。

(8)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特别奖的评定参照《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特别奖学金评定细则》,其中,学院对申报必备条件“申请学生参加公益活动情况”须进行确认,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附加条件中,如获奖情况等,按照评选规定,须是在2014-2015学年参评获得的。校长特别奖最终评选认定将以公开答辩的形式进行,具体答辩时间,将另行通知。

3、名额分配:见下表

信息技术学院2014-2015学年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奖项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校优干

单项奖

校三好生

比例

3%

5%

20%

2%

8%

学院

人数

应评

实评

应评

实评

应评

实评

应评

实评

应评

实评

12计算机

65

2

 

3

 

13

 

1

 

4

 

 

13计算机

67

2

 

3

 

14

 

2

 

4

 

 

14计算机

49+1

1

 

3

 

10

 

1

 

4

 

 

14软件

57

2

 

3

 

11

 

1

 

4

 

 

分团委

 

 

 

 

 

 

 

 

 

3

 

 

合计

238+1

7

 

12

 

48

 

5

 

19

 

 

                                        信息技术学院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