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信教字〔2020〕1号
为做好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经学院研究,特制定大类招生专业分流(以下简称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分流工作方案及组织实施,包括政策解读、专业及就业方向介绍、志愿填报指导、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审定、异议受理处理、分流后的衔接等工作。分流工作小组应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确保分流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
二、分流原则
分流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遵循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学生自主选择的同时,要结合社会需求和学科专业持续发展的需求,要有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三、分流对象
已修读完前两年大类平台课程且入学当年按计算机类招生的学生。
四、分流后专业及规模
1.分流后专业为入学当年学校本科招生公布的计算机类所含专业。
2.分流后各专业规模根据学生人数和现有教学资源,不设下限人数,只设定合理的上限人数,原则上为大类招生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左右。
五、分流办法
1. 学生根据自身志愿填报《南京中医药大学澳门威尼克斯人官网网站下载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并按规定时间统一上交学院,未按要求填写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视为放弃专业选择的权利,交由学院统筹安排。
2. 按照“遵循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分流,填报第一志愿专业人数超过预设专业容量时,依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进行排序,按照预设容量从高到低录取。余者进入第二志愿专业进行排序分流,以此类推。
3. 综合测评成绩由学工办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试行)》进行评定,其中专业学习素质分按前三学期内所修全部必修课程(体育课成绩除外)的初次成绩进行计算,发展性素质加分以学校和学院公布的加分标准为依据。
六、分流工作时间安排
1. 第四学期第六周学院进行分流动员,各分流专业负责人作专业介绍和培养方案介绍,接受学生相关咨询。
2. 第四学期第七周组织学生填写分流志愿表。
3. 第四学期第八—九周学院按照工作细则进行分流。
4. 第四学期第九周学院公示分流结果。
5. 第四学期第十周学院将最终分流结果报教务处。
七、异议受理
分流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为3天。学院将对初步确定的分流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学生如有异议,可向分流工作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工作小组受理、处理。
本细则由学院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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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