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登记工作的通知- 学院

时间:2022-03-03浏览:545

各班级、全体同学: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动态管理工作,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南中医大学字〔201918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启动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登记工作。

一、补登记对象:

1.2021级本科新生中尚未进入困难学生库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2.2021级本科新生中由于对相关政策不了解,2021年秋季未申请认定的学生。

3.在校本科生中因各种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流程及要求

申请流程及要求和2021年秋季学期统一认定时一致。①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通过“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申请平台(入口为“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的“服务通道”菜单)移动端自愿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相关信息,采集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20208月修订)》(附件1),做出诚信承诺后,在线提交资助项目申请。②学院组织开展班级民主评议,通过申请平台电脑端(入口为“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对量化分值进行调整和认定初审。③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复审,提出拟补登记的全校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特殊困难学生就学信息库”中5类特殊困难人群信息已更新至20221月,请各学院、泰州校区及时查看,查缺补漏。“特殊困难学生就学信息库”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需加入困难学生库,如果有特殊情况,需学生提交书面申请放弃。

三、认定要求

1.认定等级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或残疾等级,设置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级。

特别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比较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其在校期间部分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依靠国家资助政策补充。

一般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能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2.公示要求

学院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内容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删除公示信息。

四、时间节点和后期管理

1.请申请学生于311日(周五)上午11点半前本人通过“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申请平台进行网上诚信申报并提交(参考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生微信公众号申请指南和注意事项)。

2.请补认定班级组织班级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于315日(周二)前召开班级民主评议,结合走访、谈话、民主评议结果等,认定困难等级、总结困难说明(150字左右)、必要情况下对量化分值进行调整(调整附补充情况说明(至少30字)。

3. 请补认定班级316日(周三)上午11点半前将《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审核导入表》(班长、辅导员签字)纸质版交至学工办刘老师处,电子版发至邮箱1017976947@qq.com命名某某班认定审核导入表。

4.请各班在评议过程中注意保护和尊重同学隐私。其他未尽事宜以《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准。



全国两会期间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

 

附件:1.附件1: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2020年8月修订).docx

      2.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生微信公众号申请指南和注意事项.pptx

      3.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审核导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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