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24浏览:560

学院要求:

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进行评议,并于529日(周五上午11点半前)以班级为单位将各班《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生学费减免送审表》(务必仔细核对银行卡号),《本科生学费减免班级评议意见》两份材料纸质版交至学工办刘老师处,电子版发至邮箱1017976947@qq.com   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关于做好2023年度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泰州校区: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生学费减免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度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条件

在符合《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生学费减免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减免对象、减免条件的基础上,申请者须为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同学,申请减免全部学费的学生还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在校期间基本依靠助学贷款缴纳学费,并已成功获贷两次以上;

2.本人或家庭突遭重大变故,导致经济陷入瘫痪。

原建档立卡已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的学生此次不再减免。

二、减免额度及金额分配情况

1.学费减免额度分为三类:A类—减免全部学费;

B类—减免1/2学费;

C类—减免1/3学费。

.我校今年共划拨25万元用于学费减免专项资金,根据各学院、泰州校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下拨各学院、泰州校区学费减免金额。各学院、泰州校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A类、B类、C类人数,但具体减免金额需严格按照三类额度,如有小数,四舍五入到个位。总金额不得突破下拨总数。

学院

减免金额(万元)

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

2.11

药学院

3.53

医学院·整合医学学院

2.43

针灸推拿学院·养生康复学院

3.3

护理学院

3.16

卫生经济管理学院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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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

0.98

第一临床医学院

3

泰州校区

2.49

三、申请审批时间

申请审批的程序等要求见《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生学费减免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26日前: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进行评议,并在学工一体化平台“学费减免”模块上提交申请报学院审核,无需提交纸质申请表

62日前:各学院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名单公示三天,务必于62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生学费减免送审表》(附件2)送至大活419办公室;

四、其它

1.各学院、泰州校区要高度重视学费减免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使减免学费的政策惠及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要全面、客观地了解申请减免学生的经济状况,严格审批手续。如发现因学院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工作失误,将在全校通报;

2.减免学费要结合奖学金、高校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国家奖助学金等项工作进行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审核学生材料时应尽量照顾贷款负担重,享受其他帮扶政策较少的学生。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高年级贫困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

3.减免的学费首先用于充抵该生的欠费,余下部分用于缴纳下学年学费。

附件:1.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生学费减免管理暂行办法.docx

2.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度学费减免送审表.xlsx

3.附件3:本科生学费减免班级评议意见.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