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学院
各班级、全体同学: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相关奖助学金的评定要求,现启动2023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通过电脑端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g-jzz.action或移动端“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申请平台(入口为“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的“服务通道”菜单“资助申请”)自愿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相关信息,做出诚信承诺后,在线提交资助项目申请。
对“免申即享”对象(具体名单单独发至各班负责人)【即省特殊困难学生就学信息库中民政、乡村振兴局、总工会、残联提供的数据,具体包含原建档立卡人口、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残疾人、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重病残疾儿童)、其他(困难职工家庭)】申请困难生时,免于填写部分信息(学校名称、学校所在区县、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号、入学年度(高校)、学段、学生户籍信息、家庭类型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国家教育资助信息、影响家庭经济情况有关信息),只需填写学校信息、家庭地址信息,即可直接确认。
2.学院认定。①学生提交资助申请后,申请平台系统后台依据《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体系》的计分方式,对每个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打分,生成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量化分值。②班级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为辅导员、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的20%,由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骨干和普通同学组成,申请学生不可参加)组织开展班级民主评议,结合走访、谈话、民主评议结果等,通过申请平台电脑端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对量化分值进行调整。③学院认定工作组通过申请平台电脑端负责学院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初审。申请平台提供的量化分值,可以作为各学院进行困难生认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免申即享”对象困难级别默认为特别困难,各班级、学院按正常流程审核,支持认定工作组手动调整困难级别。在“免申即享”基础上,可通过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分档资助。
3.学校认定。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复审,提出拟认定的全校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认定要求
1.认定等级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或残疾等级,设置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级。
特别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比较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其在校期间部分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依靠国家资助政策补充。
一般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能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2.公示要求
各班级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内容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内容不可涉及学生姓名及家庭信息,可仅公示部分学号及认定等级)。学院也会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内容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删除公示信息。
针对“免申即享”对象,取消提供证明材料和名单公示环节。
3.其他要求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区、高校等培育单位要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获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原则上应当按照最高档次获标准给予相应资助。对于少数确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不再申请认定和资助的特殊困难学生,可在认真核查、集体审议基础上,免于认定和资助,需学生提交书面申请确认放弃。对于确实存在经济困难,但因自卑心理等原因没有主动提出申请的学生,要通过家庭走访和民主评议落实“应助尽助”。
三、时间节点和后期管理
1.请各班申请学生:①于10月12日(周四)前本人通过电脑端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gjzz.action或移动端“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申请平台进行网上诚信申报并提交(新生的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注意:在平台申请认定时,一并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项请填是。②提交申请情况说明(简述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情况)至各班负责人,作为各班进行困难生认定的参考依据。
2.学院将于10月13日(周五)上午10点前导出系统生成的《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发至各班负责人。申请平台提供的量化分值,作为各班进行困难生认定的参考依据。
3.请各班组织班级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包括为辅导员、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20%,由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骨干和普通同学组成,申请学生不可参加)于10月18日(周三)下午2点前召开班级民主评议,结合走访、谈话、民主评议结果等,认定困难等级并进行班级公示(公示内容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涉及学生姓名及家庭信息,可仅公示部分学号及认定等级)。根据评议结果总结困难说明(150字左右)、必要情况下对量化分值进行调整(调整附补充情况说明(至少30字),并填写《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审核导入表》。
4.请各班在10月18日(周三)下午5点前将①《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审核导入表》(班长、辅导员签字)、各班申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班级公示截图三份材料纸质版交至智信学工办刘老师处。②三份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1017976947@qq.com邮件命名**班困难生认定材料。
5.请各班在评议过程中注意保护和尊重同学隐私。其他未尽事宜以《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准。
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 学院.docx
智信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9日